莫须有的爱情(前篇)

爱情,是一个词汇。

五千万年前,恐龙灭绝了。于是我们无从去讨论恐龙爸爸与恐龙妈妈之间的秘密。

五千万年后,人类灭绝了。某种未名的新生物好奇的问道:“爸爸,那种被命名为人的生物也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人类,按照达尔文的说法由猴子进化而来,而猴子进化自啮齿类,啮齿类自爬行类,爬行类自鱼类,鱼类自微生物,如此等等。

语言,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在古人猿因群居和社会分工而产生的交流中逐渐形成,不断的演变和壮大。

爱情,这个词汇,又是何时和如何不约而同的出现在人类超过七千种语言中的呢?人类又是如何发掘出嘴唇除了进食与发声外的第三类功能的呢?似乎人类的近亲们至今还未找到。

我相信上帝,但不相信宗教。上帝,只是个抽象的代号。牛顿,是个狂热的基督徒;爱因斯坦,谦和的自然论者。在我看来,上帝并非规则的制定者,而就是宇宙规则的本身。在这个三维加上时间的宇宙中,物质,能量,粒子,光线,引力,振动,这些便构成了规则。在这规则的构架下,我们能够感受着体内血液的流动,欣赏着优美的空气振动,盯着漂亮mm流口水,堂而皇之的把“I LOVE YOU”挂在嘴边。什么是生物?能够自主的掌握一定规则的有联系的聚合体。如果我能够掌握一切规则从而凌驾于一切规则,那么,我就是神。(想想尼奥)

与爱情无关吗?也许我只是在整理自己的思想而已,但愿不会走火入魔。

规则的一个特点,便是万事皆有因。原因并非都是人为,当时间的齿轮运行到一切都契合的一点,事情便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当一个人问道: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却不会想到有多少人是用的这个理由来说服自己认同这份感情。那么,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所有的生物都有着同一个母亲–自然。自然家法第一条:所有的物种都有出现的理由。第二条:弱肉强食。第三条:每个个体都应该尽力使自己的物种繁衍下去。

繁衍。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字眼。越为低级简单的生物,繁衍在其生命中占据的比重越大。大马哈鱼每年回到出生的河流中产卵后安详死去;雄性海马为了孵化受精卵会放弃进食;雄性蜘蛛交配后便成为母蜘蛛的美食;丝蛾只能享受短暂的飞翔乐趣;草履虫无私的将自己分成两块;而病毒这种现知最简单的生命,则是专为繁衍而生,感觉就像白色恐怖时期的共产党员,以吾身之一死唤醒可燎原之大火。

是什么吸引着它们前赴后继呢?我们简单的用一个本能来解释,就像呆呆的郭靖,只认为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而对于精明的黄蓉,思考的却是什么值得做与不值得做。

想训练一条狗流口水,就得有足够的诱引物。假如榨干某种行为中的乐趣,还会有多少人甘愿进行那项辛劳的工作?性爱,大概是上帝除了地球外给于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了。

进食与性爱,一个为的是生存,一个为的是繁衍。我吃,为的是摄取能量,美味是附带的享受。我们可以疯狂的追求美食,但首先得要保证自身的生存。而性爱似乎不然,也不知有多少生命的诞生是计划外的产物,像是上天对人类那种不负责任行为的惩罚,只不过受害者通常只会有一方。于是避孕套,比纸张的发明更能显示出人的高绝智慧。

性,成为一种需求,也成为两性间的天平。当人类存活能力低下时,繁衍是头等大事,女性的地位居高无上。一旦发展到父系氏族社会进而到奴隶社会,女性转而成为一种附庸,一种物品,一种工具,而这纯粹的是因为男性的欲望。在一个强者为尊的时代,强者总是习惯于将欲望强加在弱者头上,而每立方毫米血液比男性少了两百万红细胞的女性自然成为弱者,自然成全了男性那种渴望征服,支配,以及令人血脉沸腾的欲望,并将这种对比纳入了千年来的社会秩序之中,使得最后无分男女都无从反抗。于是有了所谓娼妓,有了所谓强暴,有了所谓贞节,有了所谓无才便是德,有了流传千古的梁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