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8-摩洛哥2010AD:二元君主制下的新独立王国

摩洛哥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沿海阿拉伯国家,同时也是极少数保留二元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之一。与我们熟悉的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年~1945年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这类典型的二元君主制的国家相同,作为拥有400岁高龄的君主制历史悠久的王国,摩洛哥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国王拥有最高权力。但是又与其他二元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不同,摩洛哥是一个拥有民选议会的王国。摩洛哥国王拥有巨大的行政权力,可以解散政府,部署军队,还有其他特权。反对派政党是合法的,近年来也有一些政党成立。摩洛哥的政治是在议会君主立宪制的框架下进行的,因此摩洛哥总理是政府首脑和多党制。行政权力由政府行使。立法权属于政府和国会两院,摩洛哥代表大会和议员大会。摩洛哥宪法规定了一个拥有议会和独立司法的君主政体。宪法赋予国王广泛的权力;他既是世俗的政治领袖,又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直系后代。他主持部长会议;在立法选举后任命总理,并根据后者的建议任命政府成员。虽然宪法理论上允许国王终止任何部长的任期,但在与高层和较低的议会领袖协商后,解散议会,暂停宪法,要求举行新的选举,或颁布法令,这是1965年发生的唯一一次。国王正式成为军队的首领。在1963年1月穆罕默德五世国王逝世,同年3月哈桑二世国王登基。他统治摩洛哥长达38年,直到1999年去世。他的儿子,穆罕默德六世国王,于1999年7月登基后,摩洛哥仍坚持君主立宪制、多党制等既定政策。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摩洛哥是一个罕见的走上政治多元化和市场经济道路的新独立的国家。往后的几十年来,历届政府相继颁布改革,建立了一个相对开放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然而,几乎半个世纪,国家依然是独裁。为什么?我认为原因如下:
尽管摩洛哥的自由主义改革在表面上有利于民主,但实际上是通过公共领域来反对专治的。“政治”指的是边缘化问题的合法性或主权问题。而摩洛哥的国情,特别是经济问题所伴随的政治优先地位,在严格的框架下,君主制成功地规避了一个关于摩洛哥权力来源和分配的政治制度,可能率先进行民主改革的政党。同时稀释他们的需求,并接受了君主制声称国家只是需要更好的经济管理。在过去的五年里,摩洛哥的轨迹照亮了整个阿拉伯世界民主化缓慢的进程和区域政治与经济改革的关系,这些表明逐步开放的希望可能是多虑。在所有行政区,人们可以找到广泛支持经济关系合理化(特别是在商业代表和技术官僚精英),经济正义和公平(在民族主义党派、工会和伊斯兰团体之间),或民间权利抽象出明确的政治权利哲学(其中人权和文化权利团体)。但支持民主原则的群体仍然是稀疏和矛盾的。
在摩洛哥背景下,非政治化并不意味着缺席党派政治。事实上,这个国家的第一部宪法就被采纳了。1962年,一党体制被取缔,并为多党立法机关提供服务,由普选产生。从1963年到2002年,一打国家和地方选举已经举行,而流行的全民投票宪法修正案使摩洛哥的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开放和自由。在过去的十年里,这个国家的情况进一步发展人权领域的改革,允许更多的自由言论和结社。但独立后的改革几乎没有触及政治权力的基本配置。一个不负责任的君主政体继续执政。考虑到这是最重要的自由主义者,只有在1975年之后,当时君主的特权才取得了进步人们不再公开质疑。
摩洛哥宪法改革和立法政治能被分为三个主要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62年到1975年,这些都是最“政治化”的。“这些多年的权力斗争让君主制与之对立独立运动产生的两个主要政党:保守党——民族主义的独立党和左倾的国家联盟流行的部队(UNFP)。这一时期出现了实质性的政治辩论,在国王的特权之上的立法机关和内阁的角色,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权力的分配。但哈桑国王动员了有影响力的传统网络——部落酋长、农村的名人、苏菲派、显赫的城市家庭等,抵消了以城市为基础的民族主义政党。最后,国王赢得权利并加强了他的控制。
摩洛哥最早的宪法和早期宪法议会政治的实验结果巩固了一个封闭的政治系统。1962年的宪法赋予了国民议会的权力,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和众议院组成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议员。但这些权力生效需要国王的认可。国王可以任命或解散首相和内阁,可以解散议会并承担紧急状态下的剩余权力。1970年,一部新宪法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软弱形式化,有效地建立国王(非宪法)的紧急立法。1965年,在严重的骚乱之后,卡萨布兰卡受到了判决。继两次政变后,另一部宪法于1972年被批准。而这一法案增强了立法机构的监管权力行政机关,也正式化了非政治化的进程。例如,第19条确立了国王的神圣性 “国家的最高代表”和“指挥官”忠实于此,“从而正式将国家主权与君主立在一起”声称神圣合法性。还有一系列其他的文章禁止广大人民对议会或皇室的批判性言论,并从被认为是国会议员的议员中移除议会豁免权、质疑君主制、伊斯兰教或国家的法律。1963年,摩洛哥举行了第一次立法选举。国王穆罕默德六世在2011年初对该地区的民主抗议活动的传播通过实施改革方案,其中包括一个新的宪法。2011年7月通过全民公投,一些新的权力扩展到议会和首相,但最高权力仍然在君主手中。2011年11月,正义与发展党(PJD)党派——一个温和的伊斯兰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赢得了最多的席位,成为第一个伊斯兰政党领导摩洛哥的政府。 2015年9月,摩洛哥举行了首次直接选举地区委员会,这包括在2011年宪法的改革中。 PJD党派再次在2016年10月全国议会选举赢得了最多的席位。
摩洛哥一直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挑战,高失业率和贫困水平的上升。如果要在摩洛哥实现持久的稳定与繁荣,政权必须超越其通过自由主义的政治控制策略。改革,果断地走上真正民主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Morocco –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rocco
2. The World Factbook —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geos/mo.html
3. MOROCCO: Reform as a path to a genuine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 Babylon & Beyond | Los Angeles Times
latimesblogs.latimes.com/babylonbeyond/2011/06/morocco-reform-can-lead-to-a-genuine-constitutional-monarch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