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5 波兰(1500AD)——黄金时代的到来

波兰,作为东北欧—波罗的海地区重要的斯拉夫人国家,于10世纪才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国家。其后的11~15世纪,波兰国势都非常的强盛,波兰-立陶宛联合王国成为抵御金帐汗国入侵的欧洲之盾、并且成为欧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之后进入16世纪,波兰的黄金时代到来,波兰在身兼欧洲大国和世界贸易大国的双重身份的同时,文化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在整个中世纪历史上,直至近代的前两百年,波兰一直拥有较广泛的地区影响力。对欧洲历史和欧洲文明发展,作出过不可忽视的努力和贡献。
要做到对1500AD波兰的国家历史特点尽可能准确和全面的分析理解,如果不首先了解其特有的民族、文化和地缘的历史源头,是不可能达成的。
公元前3世纪左右,拥有共同的乌日茨文化的古代斯拉夫人共同体,逐渐分为东西两大地区集团——东斯拉夫人和西斯拉夫人。公元1到2世纪,罗马作家普里尼、历史学家塔西佗和地理学家托勒密都把斯拉夫人(主要是西斯拉夫人)称为凡涅特人。实际上,凡涅特人就是古代波兰人的祖先。公元4到6世纪,斯拉夫人参加了欧洲民族大迁徙。在日尔曼人离开其在易北河和奥得河的原住地前往罗马帝国之后,西斯拉夫人占据了易北河地区,并大批越过喀尔巴阡山,向捷克、摩拉维亚和斯洛伐克迁徙。在逐渐迁移的过程中,原来的西斯拉夫人又分为西南和西北两个分支:前者是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的祖先,而后者则是波兰人和易北河斯拉夫人的祖先。9到10世纪,波兰地区出现了组织和建立国家的初步尝试。著名的英格兰国王,阿尔弗雷德大帝曾经在其所著的《日尔曼尼亚志》中提到:在小波兰境内,维斯瓦河上游克拉科夫附近,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维斯瓦国家,在通过政治努力和军事斗争控制了桑多梅日和卢布林地区之后,维斯瓦国家力图趁势统一全波兰。期间很多的变故导致这一愿望的实现历经波折,最终在999年博莱斯瓦夫一世成功的继续了先王的统一事业,收复了包括克拉科夫和桑多梅日在内的小波兰地区,波兰国家的初步统一才基本完成。12世纪中叶,博莱斯瓦夫三世死后,由于王公、贵族和教会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城市的兴起,全国分裂为几个公国,波兰进入封建割据时期,达200年之久。继而,瓦迪斯瓦夫一世统一大波兰、小波兰、库雅维,于1320年在克拉科夫加冕为波兰国王。随后,卡吉米日三世又统一了马佐夫舍。为了抵抗条顿骑士团的侵略,1385年波兰王国与立陶宛大公国在克列沃签订联盟条约,以联姻的方式实行王朝联合。于1410年与其他国家组成联军,在格伦瓦尔德战役中,给了条顿骑士团以毁灭性打击,全歼骑士团,阻止了条顿骑士团的东侵并且巩固了波兰-立陶宛大国的地位。在进行领土争夺和聚合的同时,出于稳定国内政局和对抗外来干涉的需要,梅什科一世决定在波兰接受基督教。随着以基督教为先锋的西欧文化开始逐渐在波兰传播,拉丁文成为官方和教会的语言。教会和修道院是文化和教育的中心。教会创办学校培养各种神职人员,国王和王公则派遣留学生前往西欧国家学习和考察。教俗两界在文化发展,交流,传播上起了主动和积极的作用。这其中,国王的王室联姻则成为一种独特和良性的文化交流方式。无论是同德意志、捷克、或是罗斯王室通婚,都给波兰带来了不同地区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西欧或是东欧的,两个斯拉夫世界的,甚至是东方拜占庭帝国的。
1466年,波兰从德意志人手中收复了富庶的东波莫瑞,以格但斯克为中心的东波莫瑞的收复,刺激了波兰粮食的出口,贵族庄园纷纷建立劳役制庄园,从事商品粮食的生产,城镇开始出现手工工场。亚盖洛王朝时期的波兰政治清明,国力强盛,波兰从此开始了一段被波兰史学家成为“黄金时代”的极盛时期。
16世纪的波兰在很多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在国家政治体制的变化,1385年波兰和立陶宛实现王朝联合,新成立的王国实际是一个封建等级君主制国家,国家的核心权力机构则是贵族主导的两院制议会。而在1505年,贵族议会通过了新宪法,规定若未经议会两院同意,国王无权颁布新法律,无权征税,无权征召贵族民团,也不能对外宣战和媾和。1505年宪法实际上结束了等级君主制,标志着波兰贵族民主制的开始。随后的1569年,出于争夺蕴含巨大战略经济价值的波罗的海地区和共同对抗莫斯科公国日益增强的扩张的目的,波兰和立陶宛在卢布林召开会议,决定两国正式合并,成立新的波兰共和国,也就是波兰立陶宛联邦(卢布林联邦),进入波兰第一共和国时期。
波兰第一共和国的政治制度非常特别,称为“贵族民主制”。这种制度有两根支柱,一个叫自由选王制,国王由贵族选举,凡不是贵族就没有民主权力;一个叫自由否决权,只要有一个议员反对,这项议案就不能通过。波兰史研究者刘祖熙认为:真正的民主是基于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这种贵族民主造成了波兰极端的民主和无政府状态。这也导致了在有争议的议题上往往议而不决,从而导致国家意志得不到体现。自由否决权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大贵族集团的政治保守性和消极性,为了自身集团的私利,无限制的使用否决权,反对一切改革。在1652到1764年的一个多世纪里,召开了71次贵族会议,其中因无法通过任何决定而被迫中断的,约占60%。贵族民主制的消极影响造成了17世纪后半叶到18世纪,波兰国家的极端无政府状态,对内无法稳定政局,对外无力抵御强敌,最后国家被俄、普、奥三国屡次瓜分,忘国之痛不得不令人深思。
在经济层面,波兰立陶宛扮演了为16世纪的西欧输送三种物资:黑麦、牲口和毛皮的重要角色。这三种物资的出口占联邦向西欧市场出口量的近九成。联邦的经济受到基于利用农业劳动力的封建农业的控制,自15世纪以来联邦就逐步禁止了奴隶制,但是这些人第二次又被奴役为农奴。贵族有一种通过农奴的劳作,产生多余的粮食来做国内或国际贸易的大农场。这种经济对于早期的联邦而言,是行之有效的。也因如此,联邦的早期是粮食贸易最繁荣的时代之一。但是从17世纪起,农村的局势开始恶化,在那时,拥有土地的贵族通过加大农民的劳动量来补偿粮价降低所带来的损失,这也导致了在当时东欧十分普遍的第二农奴制。因为联邦着眼于农业,外加贵族对中产阶级的支配地位,导致联邦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展相对缓慢。在几次遍及全欧的阶级斗争后,没有哪里的贵族像联邦的贵族那样有支配力了。
波兰作为中世纪和近代前期欧洲的重要国家之一,一直保持着自身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波兰国家和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欧洲文明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贡献。而仅就政治发展而言,不同于西欧社会传统的国王-市民-贵族的三角力量斗争和复杂的宗教政治问题;也不同于东欧其他国家经常性受到外族入侵和干涉,长期处于一种半附庸半独立的政治状态,波兰,无论是中世纪王朝联合基础上的封建等级君主制王国,还是近代联邦制的贵族共和国,其发展历程都有着鲜明的历史民族特点。这其中,贵族民主制是核心和关键。在当时,这无疑是一种十分先进和超前的政治制度,有利于相当大数量的人对国家政治活动发表意见和作出实际行动。但贵族民主制的消极性也不可否认的存在,它对王权无原则的限制和削弱,同时也导致长时间的极端无政府主义状态,这些都可以归为波兰最后遭受亡国丧土命运的最重要原因。

(参考资料:刘祖熙 《波兰通史》及部分摘自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