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罗马AD359

罗马,是公元前第 1千纪上半叶在意大利半岛中部兴起的一个奴隶占有制城邦,到公元 1世纪前后扩张而成为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庞大帝国。359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后来凶残的古罗马是怎么变成蠢萌的意大利的我们暂且不谈,先来探讨探讨AD359前的罗马吧——
一、 政治
(一) 公元前753年罗马城的建立标志着王政时代的开始
“王政时代”的管理机构主要有勒克斯(王)、元老院和库里亚大会三种。勒克斯虽是国王,但作为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最高审判官,他并没有具备真正国王的权力,还没有掌握民政大权;库里亚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主要解决公社生活中例如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宣布战争、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最后定夺、甚至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包括勒克斯)等最重要的问题;元老院由三百个来自氏族显贵的氏族长组成,实际上能操纵库里亚会议并对勒克斯施加决定性的影响。从选举勒克斯的整个过程就能清晰看出这三个机构的级别与分工:罗马的君主制不是完全世袭的,于是当城市出现王的空位时,元老院将选出临时执政者,再由其提名王的候选人,接着假如库里亚大会通过此提议,元老院将批准这个投票。看似是人民选出了领导,共同管理着国家,殊不知背后元老院一直在暗箱操作。
(二) 公元前509年进入共和时代
掌握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的是执政官,执政官由百人议会每年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来掌握国家权力,两名执政官权力相等,有权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公元前60年,在破产农民与大地主、无权者与当权者、骑士派与元老派斗争不断时,克拉苏、庞培与凯撒为了反对元老院结成秘密的政治同盟“前三头”,克拉苏在对安息的战争中失败阵亡,三头仅剩其二,而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凯撒在长期的高卢战争中声望和势力大增,引起了庞培的嫉妒和戒心,同盟决裂,内战正式开始。内战第一阶段以凯撒“我来到了、我看见了、我胜利了”终结,但他未曾想到他的独裁未能完全消除共和传统的习惯势力,而元老院的旧元老已利用这种传统势力把他的一些亲信转变为共和派,并在反对独裁、恢复共和的旗帜下密谋将其杀害。公元前43年屋大维、安东尼和雷必达结成“后三头同盟”,三方协议分治天下5年,期满之时遂变成屋大维和安东尼公开决裂的起点,最终内战第二阶段以马克·安东尼与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七世一同自杀身亡为结局。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共和国晚期时罗马出现全面危机,奴隶起义风起云涌,平民运动一浪高过一浪,“自由的人只剩下无产者、乞丐和强盗”,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因此,由于奴隶制发展达到高峰,共和制统治形式已经过时,帝制的建立是适应奴隶制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 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国被罗马帝国取代
帝国时代盛衰过程中出现普林斯制和多米那特制,即元首制和君主制。虽然帝国前期仍旧强调元首的权力来自元老院和人民的授予(这也就是元首制被当做“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制”的缘由),但共和时代的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等国家机构的职能被大大削弱,帝国元首集军事、行政和宗教大权于一身,并且可以不断连任,因此“奥古斯都”屋大维其实已经成为实质上的皇帝。随着戴克里先的上台,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加强,然而相比希腊,发展成共和的民主思想却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一大掣肘,再对比中国,它内战频繁的重要原因可能是没有形成世袭王位的君主继承制。
二、 法律
耶林在《罗马法的精神》中说道: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持久的征服。
(一) 前两次征服
关于武力,公元前264~公元前146年在古罗马和古迦太基之间3次战争(简称布匿战争)以迦太基城被夷为平地结束,罗马争得了地中海西部的霸权,与此同时,公元前214~公元前146年古罗马共和国和马其顿王国之间的4次战争(简称马其顿战争)最终以罗马控制马其顿王国而告终,马其顿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后来又通过叙利亚战争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西亚的部分地区,至公元前 2世纪下半叶,罗马已经扩张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庞然大国。罗马疆域的全盛期是图拉真统治时期,罗马帝国此时控制着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国家之一。关于宗教,在罗马帝国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给整个人类特别是欧洲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
(二) 还在持续的征服
我们所说的罗马法,不是特指某一部法律文献的名称,而是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最初,公元前5世纪罗马王政时期古老氏族的习惯和社会通行的各种惯例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这时候罗马的法律不成文,有很大的伸缩性与不确定性,对于这种形式的法律,心中暗喜的自然是牢牢把控司法权的贵族。可想而知,接下来的主角就切换到平民了,他们为了改变这种被压迫的状态和不平等的地位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压要求编纂成文法,于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就此诞生——公元前450—449年颁布罗马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它内容极其广泛,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障平民的利益,但它始终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一些不合理法规依旧存在。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3世纪中叶共和国时期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是公民法,它激发和调动了平民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积极性,但由于其程序繁琐,缺乏变通,个人财产关系不完善,还是难逃被时代淘汰的结局。紧接着促进罗马帝国长久治安和繁荣进步的是万民法,它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具有简洁灵活等进步性特点。从公元3世纪开始,罗马境内出现了大规模的奴隶制危机,罗马法学也开始走向衰落,统一法便逐渐取代了万民法。
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这就是所谓的罗马“第三次征服世界”它虽然历经千年,期间甚至被短暂地遗忘,但复兴后罗马法的理论更加成熟,思想更加深刻,体系更加完备,因此,罗马法对后世的借鉴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三、 经济
(一) 日薄西山的小农经济
罗马于公元前3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发动了历时一个世纪的布匿战争和东方战争,起初,由于罗马政治家与演说家极力维护和宣扬“以农为荣、以商为耻”的观念以及政府的政策,罗马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老伽图曾指出,祖先们“如称赞好人,则称赞其好农夫与好地主”;西塞罗也曾指出手工业与高尚的事业是格格不入的,自由劳动的人民受人尊敬;公元前218年罗马颁布的禁止元老贵族经商的克劳迪法案,更是为罗马工商业的滞后“雪上加霜”,大幅度限制了其发展空间。而与此同时,罗马的农业却并未因传统观念和政府的重视而平步青云。不发达的工商业直接导致城市建设的落后,而罗马又是“寓兵于农”的国家,所以不断的战争使大批的农民长期背井离乡,从军服役。据统计每年大概有13万人在海外服役,超过公民总数的三分之一,显而易见,其结果便是农村劳动力的严重不足,土地荒芜,以致于国家不得不从西西里和非洲进口大量粮食。
(二) 盛极一时的奴隶制经济
在战争的血腥风雨中,罗马人不仅聚敛钱财,还将被征服国家和地区成千上万的军民俘虏为自己的奴隶,这些大批涌入的商奴不仅壮大了罗马工商业者的队伍,为商品生产提供雄厚而廉价的人力资源,而且为罗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所以公元前2至1世纪,布匿战争和东方战争的胜利为罗马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奴隶和惊人的巨额资产,这些无疑成为了罗马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罗马各个地方城乡经济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新的生产部门大量涌现,手工业行业多达数十种,与之前对比,产品种类显著增多,作坊规模扩大……罗马一跃成为地中海地区最繁华的城市,城内的街道开始用坚硬的熔岩铺路,石板代替原来的栈桥,旧的神庙披上了新装,第伯河建起了码头,巨大的竞技场,露天剧场和凯旋门为城市的市政建设添砖加瓦。罗马的乡村经济同样不甘落后,农业、畜牧业、养殖业和园艺业等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新型生产工具的使用为耕地带来了便利,为土壤保护和病虫害繁育提供保障,轮耕制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据记载当时畜牧业收入可观,“有的人羊群多到1000头绵羊”;接着农牧业发展和社会奢华风气的盛行带动了养殖业,当时一只优良品种的鸽子可卖到十万赛斯退斯,其利润可见一斑;由于橄榄和葡萄的种植面积的扩大,园艺业蒸蒸日上。
(三) 奴隶制经济苟延残喘
奴隶可以被不停地驱使去劳动,价格又便宜,何况他们还不用服军役,因此使用奴隶劳动比使用自由民劳动更为有利可图,再加上奴隶的来源源源不断,大规模的奴隶劳动就出现了。谁曾想,当时如此繁荣的奴隶制经济也命不久矣……由于奴隶劳动几乎垄断了整个罗马社会,剩余的独立小农被逼得走投无路,他们抵押了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土地迁往别处,或者流落在城市中做城市流氓无产者。农民破产,农业又再次衰败,整个帝国的经济基础被破坏了。而罗马的征战已结束,奴隶来源不再广泛,价格也持续上升,而且奴隶越来越丧失了积极性,这时,奴隶制经济不再有利可图了,而农业基础又破坏了,罗马的经济无可奈何地再次衰落下去了。

参考文献:【1】搜狗搜索 “前三头”、“后三头”同盟;罗马法
【2】百度文库 《罗马帝国的元首制与君主制》
【3】新浪军事 罗马内战
【4】李怀国《公元前2-1世纪罗马经济蓬勃发展的动因和特点》